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农商银行”)2025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季度合并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况
清远农商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关联交易各项监管规定,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2025年第四季度,清远农商银行共审批或报备关联交易27笔,金额合计197,455.40万元。其中:
(一)按业务类型划分:授信类15笔共计164,062.20万元,存款和其他类型12笔共计33,393.20万元。
(二)按交易属性划分:重大关联交易6笔(均为授信后关联交易实质性变更),金额合计147,192.20万元;一般关联交易21笔,金额合计50,263.20万元。
二、关联交易余额控制
截至2025年第四季度末,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后,清远农商银行对单个关联方授信最高余额为31,425.00 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6.2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最高余额为51,065.00 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0.07%;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134,194.2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6.45%,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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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