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服务收费项目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优化对公客户结算服务和开户收费定价,我行拟调整《服务价目表》“柜台跨行汇款手续费”、“对公结算账户开户(含注册验资户)”优惠政策。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规定,现将调整内容通告如下: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调整前 优惠政策 | 调整后 优惠政策 |
柜台跨行汇款手续费(对公) | 1万元以下(含1万元),5元/笔; | 免费,优惠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10万元(含)以下对公柜台跨行汇款手续费按收费标准9折优惠,优惠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其他按标准收费。 |
对公结算账户开户(含注册验资户) | 300元/户 | 免费,优惠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收费标准5折优惠,优惠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其他按标准收费。 |
上述调整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本行客服热线96138。以上调整后优惠政策将在公示期届满后于2026年4月1日生效。
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