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农商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季度合并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况
清远农商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关联交易各项监管规定,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2024年第三季度,清远农商银行共审批或报备关联交易17笔,金额合计93,170.56万元。其中按业务类型划分,授信类1笔共计6,000.00万元;存款和其他类型16笔共计87,170.56万元。按交易属性划分,重大关联交易1笔,其他均为一般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余额控制
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后,清远农商银行对单个关联方授信最高余额为32,732.0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6.71%;对单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最高余额为56,581.5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1.60%;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107,028.4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1.94%,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