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pdf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陆松开董事长、王德祥党委副书记(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Guangdong Qingyu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mpany Limited
【法定英文简称】QRCB
【法定代表人】刘辛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4亿元
【注册地址】清远市新城广清大道113号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6日
【邮政编码】511500
【投诉电话】0763- 3869807
【客服电话】96138
【传真】0763-3868589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人民币保函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截至2017年末,本行股本总额140000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法人股875112063股,占股本总额的62.51%;自然人股524887937股,占股本总额的37.49%。
【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截至2017年末,本行共有网点机构51个,其中下辖1个营业部,10个二级支行,7个三级支行,33个分理处。具体如下表:
清远农商银行分支机构一览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营业场所地址 |
1 | 总行营业部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广清大道113号 |
2 | 横荷支行 | 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2号华美怡景豪庭首层商铺02号至08号;2层办公01号至11号 |
3 | 百加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百加集镇百加大道3号首层 |
4 | 高新区支行 | 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加工业16号区台湾工业园2号宿舍楼 |
5 | 荷塘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横荷居民委员会横岭村民小组 |
6 | 富强路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美吉特华南装饰商贸中心一区十九幢首层115-121、136-143号 |
7 | 凤城支行 | 清远市清城城北二路西一座首层 |
8 | 古城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古城麦围杉岗商业广场D幢首层北01-02号 |
9 | 清郊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松岗路159-161号首层东第3卡、东面第4卡、东第5卡 |
10 | 松鹤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松鹤街45号首层101号 |
11 | 凤苑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东二十八座首层01、02、03、04、05、06、07、08、57、58、59、60号 |
12 | 西湖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下濠基132号105号、106号 |
13 | 龙塘支行 | 清远市龙塘镇龙国道2号信用社大楼首层 |
14 | 新庄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新庄管理区新屋村69号(首层全部)商铺 |
15 | 城南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新镇御景龙城二号楼首层商铺8-15号 |
16 | 沙溪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定安村民委员会开发区信用社综合楼首层 |
17 | 银盏支行 | 清远市高新区龙塘工业园银龙工业小区新都广场2幢首层商铺8-13号 |
18 | 嘉福分理处 | 清远市嘉福工业区嘉盛路3号之10 |
19 | 泰基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泰基工业城生活配套服务区一期豪美商铺A座101 |
20 | 源潭支行 | 源潭镇秀溪社区居委会黄茅塱村源潭富之城商业广场商住楼2#1梯:101、102、201、202、301、302、401、402号,2梯:101、102、201、202、301、302、401、402号 |
21 | 大连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新二路九号首层营业大厅 |
22 | 新星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新一路39号首层 |
23 | 高桥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高桥社区桥新一路61号 |
24 | 洲心支行 | 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二十号金海湾豪庭海涛路金辉阁1座、2座首层商铺 |
25 | 凤凰支行 | 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东方天城7号楼首层11-14号 |
26 | 清源分理处 | 清城区洲心镇五街1号 |
27 | 连石分理处 | 清远市凤翔大道五号东方巴黎首层26、27号 |
28 | 龙华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龙华大道三十七号首层、二层、三层 |
29 | 新城支行 | 清远市北江二路34号新世纪大厦A1座 |
30 | 小市分理处 | 清远市新城连江西路四号嘉源新城2号楼雅源居首层04—06、57—60号 |
31 | 三角支行 | 清远市人民二路35号旅游大厦大院C座信诚豪庭首层01、02、03、04卡 |
32 | 江南分理处 | 清远市新城东九号区连江路宏辉大厦首层05号、06号、07号、08号 |
33 | 新城分理处 | 清远市新城小市5-24首层东边卡 |
34 | 恒福支行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恒福国际公馆A座首层商铺11、12号 |
35 | 石角支行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北环路1号 |
36 | 石角城中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金康大街79号华宾综合楼二号楼1-6号 |
37 | 塘头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塘头村委会十三晚村 |
38 | 塘基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塘基管理区塘基村66号首层01、02 |
39 | 兴仁支行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居民小组首层 |
40 | 界牌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清三公里边三层楼首层4、5、6号卡位 |
41 | 东城支行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3、5、7御景东方13—1卡 |
42 | 东郊支行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镇东岗二路连发十一巷1号 |
43 | 东岗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附城东岗一路十九号首层 |
44 | 兰水支行 | 清远市清城区金碧路金碧湾花园商业A号楼首层商铺01号、02号、03号、05号 |
45 | 阳光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院南二路1号A2座首层商铺05号房、06号房 |
46 | 大学西路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附城大道33号东城御峰花园十七座首层商铺06号、07号、08号 |
47 | 跃进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沿江一路二十六、二十七座御水龙庭首层商铺 |
48 | 长埔分理处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长埔综合开发区33-B |
49 | 飞来峡支行 | 清远市飞来峡管理区升平镇大街文明路41号 |
50 | 江口分理处 | 清远市清郊区江口镇开发区大道 |
51 | 高田分理处 | 清新县高田镇高田西沿路1-2号 |
第三节 关键性指标及其变化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行关键性指标及其变化如下:
一、加权风险资产总额2257878万元(银监非现场监管统计口径),比上年末增加193687万元。
二、资本净额310356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7047万元。
三、资本充足率13.75%,比上年末上升0.03个百分点。
四、备付金比例3.24%,比上年末上升0.99个百分点。
五、股本金总额140000万元,与2016年持平。
六、不良贷款比例1.26%,比上年末下降1.01个百分点。
七、费用总额301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23万元。
八、经营利润(拨备前利润)7367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562万元。
第四节 公司治理情况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17年3月20日,本行依法合规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代表共4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3,168,262股,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7%。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经营班子工作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年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2017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确认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议案》等9项普通决议案,《关于修订<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法人治理相关制度条款的议案》等2项特别决议案。
本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由广东金亚律师事务所郭庭佳、赖文静2位律师进行了全程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清远监管分局、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清远办事处等相关领导嘉宾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4名,分别由王德祥、于翔、廖兴华、卢欣、程泽群、何乃添、周义毫、钟兆星、张志坚、张淑贤、余家驹、蔡燕飞、何桂声、谢悦增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卢欣、程泽群组成。2017年11月10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刘辛元董事长辞职。2017年11月10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陆松开、姚能顺同志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陆松开同志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2017年12月1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黄振邦董事辞职。
2017年,根据《章程》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认真行使职权。一是完善内部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创新发展委员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八个专业委员会,根据授权承担董事会的相关法定职责。二是健全公司治理制度。结合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制度7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基础。三是规范运作。日常运作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中有讨论、会后有决议,同时做到会议记录完整。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9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9次,研究或审议本行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营班子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重大关联交易等报告和重大议案103项,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事项认真抓好落实。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的独立董事分别是香港沃德资产管理顾问公司董事局主席卢欣、广东银监局副巡视员(退休)程泽群。本行独立董事均能够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重大议案能从专业角度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本行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设有监事7名,分别由张林寿、黄元华、姚献华、范广庭、赖坤洪、陈凯、戚文泳组成。2017年11月10日,本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张林寿同志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目前任职资格报监管机构核准中。
2017年,根据《章程》赋予的职责,监事会认真行使职权。一是完善监事会制度建设。2017年,监事会修订监事选举办法、监事长选举办法、外部监事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3份,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促进监事会各项工作依规开展。二是监督董事会重大决策活动。2017年,监事会派员列席所有的董事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参与重大决策讨论,并对有关的决议提案进行认真研究,从审慎经营角度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三是监督经营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2017年,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列席总行党委会会议19次,派员列席行长办公会议16次,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实施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增强了监督的超前性和时效性,积极推动股东大会目标的实现。四是印发监事会提醒函。2017年,监事会根据日常经营管理中发现的情况,针对本行按揭贷款担保管理、房地产类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向高级管理层发出《监事会提醒函》2份,提请本行高级管理层重视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防范相关风险。五是开展重点监督工作。2017年,监事长指导开展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下设委员会履职评价工作,通过开展履职评价工作,关注相关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意见。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等32项议案、听取了《关于2016年度审计报告》等10项报告。
五、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设有外部监事2名,分别为广东锦龙投资公司黄元华董事及清远市合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范广庭董事。本行外部监事能够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相关重大议案从专业角度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合规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外部监事没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六、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2017年共有高级管理人员11人,分别为行长(代为履职)王德祥、拟任副行长姚能顺、副行长于翔、廖兴华、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兼财务部门负责人万烨、授信总监蔡迎春、拟任财务总监罗国宇、稽核总监兼内审稽核部负责人余少荣、零售总监王合贵、科技总监梁海波、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李志辉。
七、薪酬情况
(一)本行薪酬管理情况。根据《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关于加强2017年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本行制定2017年度工资预算总额,全年在预算内发放。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组成,其中,固定工资的发放按照员工职级、工龄、岗位等情况核定,固定工资占比为23.32%;绩效工资与业绩挂钩,多劳多得;其他福利按全年预算,结合本行相关福利制度计发。
本行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参加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计划。
(二)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17年,本行严格遵循《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第二版)》、《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规定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7年,本行合计发放独立董事薪酬8万元(税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约1735.03万元(税前)。没有对监事发放薪酬。
(三)薪酬分配执行情况。本行制定《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绩效考核方案》,通过考核,引导各经营单位、各条线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调动工作积极性获得绩效奖励。为鼓励一线员工,本行给予经营单位、营销人员更多的资源,尤其是加大客户经理的激励。同时突出风险管控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在绩效考核方案中加入了风险管理类指标、涉农和小微投放考核指标、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洗钱等考核内容。
八、部门设置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2017年,本行按照业务垂直化、机构扁平化、操作流程化的原则,内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科技金融部、内审稽核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运营部、计划财务部、授信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公司与投资银行部、零售银行部、资产保全部、普惠金融部、营业部15个部门,下设10个二级支行、7个三级支行和33个分理处。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整体评价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要求,2017年,本行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加快转型升级,以“防风险、促发展、谋改革”为主线,逐步建设成为优秀现代化农商银行。一是职责边界清晰。目前,本行全面建立起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清晰界定“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不越位、不缺位。二是机制运行顺畅。根据《章程》赋予的职责,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按照各自《议事规则》行使职权,本行决策程序透明规范,监督机制健全有力,经营管理高效运转,形成了权责分明、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三是信息披露规范。2017年,本行依法依规及时披露股东大会信息,并编制《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编印成册摆放在各支行营业部,供广大股东查阅。同时,还将年度各类经营信息上传本行门户网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节 风险管理情况
一、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一)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行搭建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相关治理主体实行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做到职责清晰,定位明确,履职到位,严格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其中,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对本行整体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负最终责任;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本行实施全面风险统筹管理,分类风险牵头管理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模式,设立全面风险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全面风险归口管理;明确各分类风险管理部门及职责权限,实行分类风险牵头管理;明确由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构成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形成第一、二、三道防线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二)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促进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提升。一是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6〕44号)等监管文件对全面风险管理建设的要求,遵循适应性、全覆盖、独立性、有效性等原则,建立了涵盖各项业务、覆盖全行范围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修订了《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限额管理办法(第二版)》,进一步规范限额管理流程;同时,制定了年度风险限额管理工作方案,设置限额指标并进行监测,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三是根据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制度,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修订了《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管理办法(第二版)》,根据交易对手授信前中后台分设的监管要求,完善了同业授信调查、审查及审批流程,提高信用风险管控能力;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了《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二版),进一步加强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管理,增强洗钱风险防范能力;制定了《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风险预警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机构风险预警管理,及时识别、防范和化解机构风险,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四是建立风险绩效考核机制,制定了内控合规考核细则,针对存在问题整改监督、案件防控、内外部监管(含反洗钱、征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监管指标监测及达标情况等确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并纳入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加强风险考核,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三)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授权管理。一是完善规章制度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框架。2017年,本行共新订及修订制度177份,其中,新订立57份,修订制度120份,涉及会计结算、信贷管理、安全保卫、人力资源管理、合规与风险管理、后勤服务等业务及管理内容。二是执行规范化的电子审查流程,加强对规章制度制定或修订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章制度出台合法合规。2017年,本行审查各项业务及管理制度共计212份。三是组织开展了2017年制度后续评估工作,查找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了规章制度的管理。四是根据授权管理实际情况,结合同业经验,进一步规范了经营管理层转授权经营单位的范围、内容和要求。2017年,本行共处理授权事项271则,其中包括直接授权4则,转授权52则、(再)转授权95则、临时授权120则。
(四)强化内外部风险监督,完善监督制约体系。
1.内部监督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监管文件要求,结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规定以及省联社出台的相对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我行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和完善了现场审计、离任(岗)审计、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章程、非现场审计、内部审计人员管理、资本充足评估审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9份制度,填补了我行内部审计管理的空白领域,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落实好年度审计计划,扎实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及评价工作。2017年,本行组织开展各类风险排查活动共110次,包括开展信贷业务检查15次,柜面业务检查19次,中间业务检查12次,员工管理检查5次,理财及资金业务检查8次,安全保卫及信息安全方面检查8次,内部管理方面的风险排查35次,不定时飞行突击检查8次,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此外,除做好各项常规检查外,还对重点业务领域和重要管理环节开展专项风险排查,切实将案件风险关口前移。
2.外部审计监督方面:一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2015年财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人民银行、银监会、省联社等外部管理机构共对本行开展了15项检查,内容涉及安全保卫、同业业务、信用风险、理财业务、银行业市场乱象、软件正版化、反洗钱、信贷资产、“卡贷宝”业务、高管人员离任(岗)审计等。通过外部审计和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有效促使本行更好地合法合规经营。
二、信用风险管理
2017年,本行在总体信用风险政策的指引下,持续加强信贷业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优化信贷结构,严格落实从严治贷,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一)深化信贷业务领域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信贷业务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一是2017年,本行严格按照《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风险限额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定期监测各项信用风险指标,及时向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通报本行信用风险状况,并通过逐步完善定性定量信用风险指标监测体系,提高风险识别处置能力。二是丰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和手段,有效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信用风险压力测试、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引入高风险实现化解机制、试点运行信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等方式,丰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和手段,有效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切实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积极落实从严治贷,着力化解大额贷款风险和房地产贷款风险。一是强化统一授信管理,严控集团(关联)客户、房地产贷款及行业集中度风险。从严关联客户认定标准,将客户的表内外业务或同一系列的集团(关联)客户的表内外业务纳入全口径统一授信管理,对集团(关联)系列贷款、大额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施名单制管理,加强监测,切实降低贷款集中度风险。二是采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一户一策的原则,大力处置不良贷款。同时开拓思路,创新处置模式,加快不良贷款的处置进度,2017年实现不良贷款“双降”。
(三)加强信贷投向管理,积极引导全行信贷结构优化,夯实业务可持续发展基础。一是以信贷结构调整为目标,逐步化解存量大额贷款风险。二是以服务实体经济、坚守支小支农市场定位为立足点,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及零售业务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区域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四)完善信贷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信贷业务重点领域精细化管理。一是成为首批试点机构成功试点运行全省农信系统小微企信贷专营业务系统。二是做好省信贷管理系统一期、二期升级、“三合一”操作系统的优化、落地工作。三是全面推进信用风险预警板块的优化、落地工作,持续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全面提高信用风险识别、化解能力。
(五)加强股权质押管理。截至2017年末,本行共有23户股东因融资担保原因申请办理股权质押,质押股权为72719.01万股,占总股本的51.94%,其中,所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50%的主要股东有清远市樵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远市恒豪贸易有限公司、清远市凯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市胜利铜材有限公司。
(六)规范做好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2017年末,本行账面不良贷款1.97亿元,不良率1.26%。2017年末本行信贷资产总额为156.82亿元,其中正常类142.06亿元,占比90.59 %;关注类12.79亿元,占比8.16 %;次级类0.34亿元,占比0.21%;可疑类1.62亿元,占比1.03%;损失类0.01亿元,占比0.01%。2017年,账面不良贷款减少1.09亿元,降幅达到35.70%。只有损失类有所增加,次级类、可疑类贷款均有所下降。
近两年五级分类结构表
单位:亿元
贷款分类 | 2017年末余额 | 占比% | 2016年末余额 | 占比% | 增长额 | 增幅% |
正常类 | 142.06 | 90.59 | 115.31 | 85.38 | 26.75 | 23.20 |
关注类 | 12.79 | 8.16 | 16.68 | 12.35 | -3.89 | -23.31 |
次级类 | 0.34 | 0.21 | 0.44 | 0.32 | -0.10 | -22.26 |
可疑类 | 1.62 | 1.03 | 2.63 | 1.95 | -1.01 | -38.32 |
损失类 | 0.01 | 0.01 | 0.00 | 0.00 | 0.01 | 0.00 |
合计 | 156.82 | 100.00 | 135.05 | 100.00 | 21.77 | 16.12 |
截至2017年末,本行表内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合计2081403.68万元,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1945897.18万元,占比93.49%;表外风险加权资产135506.50万元,占比6.51%。本行最大一户客户贷款余额245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7.89%;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余额36648.76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1.81%。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2017年,本行持续监测流动性风险指标,充分执行资金头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更加到位。
(一)坚持动态监测流动性风险指标。2017年,本行持续针对各月流动性风险指标进行系统性、连续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并依据测算评价结果,结合实际经营需求,按需下发风险预警提示(全年共下达12份预警提示),确保各项指标能持续达标,降低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同时保持临时性日间流动性风险监测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风险指标的监测力度,及时提示相关部门调整业务经营,跟进执行情况。
(二)严格执行资金头寸管理制度。一是根据《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清算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版)》以及全行经营管理要求,修订了《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头寸管理办法(第三版)》,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明确职责与分工,提升工作效率。二是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同时逐步提升日间头寸监测,在存贷款业务、资金业务、准备金以及其他等现金流量监测方面,建立多维度(如按剩余期限、按原始期限、按日间、按业务等)监测模型,确保监测工作能够全面覆盖各类业务。三是掌握大额资金往来情况,防止清算账户出现透支现象,确保支付能力。
(三)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适时增持优质流动性资产,拓展应急融资渠道。一是注重资产负债总量控制和结构管理,控制资产负债总规模,使同业规模、增速与本行发展目标和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稳健开展同业业务。二是注重资产负债剩余期限管理,严控期限错配度。三是根据市场行情,适时增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优质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充裕机构建立稳定融资关系,增强负债端稳定性,拓宽应急融资渠道。
(四)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一是依据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要求,逐步加强对广义信贷增速的合理控制,并纳入监测范围,做好全年规划,落实事前风险防控工作。二是持续按季度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依靠测试数据,及时对风险管理压力进行分析,探明风险底线;同时开展应急演练,梳理管理流程,加强联动,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截至2017年末,我行流动性资产总额为557216.74万元,流动性负债总额为1650040.62万元,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余额387873万元,实际存款准备金率为16.30%,高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3.5%。相关流动性指标状况如下:流动性比例33.76%,存贷比65.48%,流动性覆盖率222.73%,核心负债依存度63.01%,流动性缺口率18.15%,超额备付率(人行口径)3.24%,备付头寸充裕,流动性整体状况良好。
四、市场风险管理
2017年,本行积极规范金融市场业务开展,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一)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2017年,本行修订了《同业授信管理办法》、《人民币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制订了《同业资金运作咨询顾问服务管理办法》、《同业机构名单制管理办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等,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二)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和控制。2017年,本行设置市场风险限额指标并对其进行持续监测和分析,以及时发现、掌握金融市场业务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同时,对单项业务品种实施授信管理(逆回购、同业存单、负面清单等专项授信),进一步加强了同业间业务往来的授信额度控制。
(三)定期开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及时提示相关风险。2017年度本行共组织开展了四次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工作,并将此项工作机制常态化,为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并且,持续向本行高级管理层汇报金融市场业务开展及风险情况,不定期撰写金融市场业务相关风险提示,稳健促进金融市场业务发展。
五、操作风险管理
2017年,本行根据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积极推进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及工具建设,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一)执行操作风险事件报告和反馈机制。结合省联社要求及自身实际,本行建立了操作风险及损失事件收集报送及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全行操作风险事件,为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积累数据。
(二)结合省联社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引入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和工具。结合省联社风险预警项目三合一模块到本行现场指导的契机,派出业务骨干全程参与培训及现场工作,梳理形成了制度清单、违规行为清单、损失数据清单、关键风险指标(KRI)清单以及产品清单等。通过省联社风险预警系统合规、内控与操作风险管理“三合一”建设,本行已逐步引入操作风险三大管理工具和管理理念,加强了行内对合规、内控、操作风险的理解,提高操作风险精细化管理能力。
(三)加强操作风险培训学习。2017年全年总行层面共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共计107期,参加培训共计8700多人次,主要培训内容涵盖信贷管理、财务管理、社区服务与营销、中间业务、会计结算、安全保卫等方面,通过培训使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降低操作风险;此外,部门、支行每月组织学习银行业操作风险案例精解以及外部单位的检查或案件通报等,及时了解监管形势和动态,以案例为鉴,提升操作风险主动防范意识。
(四)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一是制定操作风险限额管理指标并纳入全年限额管理方案执行,对操作风险实施限额管理。二是不定期下发政策法规解读或风险提示,及时提示风险。2017年,本行共发布8期政策法规速递、3期合规风险提示、12期银行业操作风险案例精解、1期柜面操作风险提示、10期支付结算风险事件、14期防范电信诈骗工作简报等,及时发布并组织行内学习,加强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五)加强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构建柜面风险防控新机制。一是事前科学“防”。通过出台或修订业务制度、修订业务流程、下发学习卡、下发业务提示等多种方式,对柜面业务要求进行细化完善促进柜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全年新增或修订柜面管理制度16份,下发学习卡157期,下发每周差错提示49期;持续开展柜面业务流程的梳理和优化,堵塞流程缺陷。另外,通过实施个性化培训、岗位差异培训、建立培训积分管理等机制,针对支行业务的薄弱环节整合培训需求,有效增强了柜面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二是事中有效“控”。通过实施业务操作和业务授权分离、业务操作和业务审批分离、业务参数设置与柜面操作分离、风险业务分离,达到事中风险有效控制。三是事后深度“查”。建立事后监督、排查、监测和惩戒机制,做到风险及时发现和整改。以重点监督和再监督为抓手,从横至纵、做细做深柜面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重点抓好柜面业务的风险环节和重要环节,有效防范操作风险,2017年,共对61万笔业务进行了重点监督,对50万笔业务进行了再监督,监督率38.32%。持续开展现金、重要物品的突击检查,并重点对参数管理、监管账户、会计档案、柜面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开展突击检查4次,分别对1个现金中心库、51个营业网点、113台柜员机进行了检查。持续加强做好业务冲正率、对账率、账户启用、未核实账户等风险业务及指标的监测,并结合实际向营业网点进行提示或预警。在此基础上,对柜面业务日常的违规违制行为、操作风险、管理漏洞及异常环节等纳入柜面操作风险管理内容,通过季度通报形式定期向营业网点披露,进一步提高柜面人员对柜面操作风险的识别和防控。此外,针对检查和日常发现的差错和风险问题,分别落实经办责任和管理责任的积分处理,并综合不同的业务类型、风险类型和差错类型,以风险高低、影响范围、影响严重程度作为衡量积分标准,分别进行差异积分管理,构建严密的惩戒机制。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日益增强,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六、声誉风险管理
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防范声誉风险事件。
(一)建立顺畅有效的内外部舆情监测工作机制。一是依托省联社舆情监测管理系统,实行7×24小时舆情监测值班制度,确保舆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根据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网络评论,正确引导网络舆论,传播金融行业正能量。
(二)将声誉风险管理前置纳入全业务流程。本行在制定、实施产品或业务政策前,充分考虑声誉风险管理的要求,对产品或业务相关政策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进行充分评估,针对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做到各项业务开展公开、透明,各种金融知识普及到位。
(三)注重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品牌形象。本行长期致力于建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努力建设一个客户、社会公众信赖的亲银行,保持良好的社会声誉。一是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与清远电视台、清远日报、清远电台等地方主流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强化我行正面宣传,提升我行品牌形象的社会美誉度。二是充分利用好自媒体宣传。定期在我行微信公众号、官网、微博发布各类产品和服务宣传信息,建立与社会公众的良好互动沟通渠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声誉风险事件。
第六节 年度重大事项
一、最大十户股东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行最大十户法人股东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名称 | 股份数 | 持股比例 |
1 | 清远市樵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3,639,526 | 8.83% |
2 | 清远市凯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2,130,000 | 8.72% |
3 | 清远市胜利铜材有限公司 | 122,130,000 | 8.72% |
4 | 清远市恒豪贸易有限公司 | 122,130,000 | 8.72% |
5 | 清远新世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1,420,000 | 5.10% |
6 | 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 | 68,710,000 | 4.91% |
7 | 清远市新运力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 61,366,905 | 4.38% |
8 | 广东利得丰泰投资有限公司 | 54,280,000 | 3.88% |
9 | 清远市源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4,280,000 | 3.88% |
10 | 清远市航空石油有限公司 | 52,143,390 | 3.72% |
截至2017年末,本行最大十户自然人股东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姓名 | 股份数 | 持股比例 |
1 | 周淑香 | 24,218,997 | 1.73% |
2 | 侯国荣 | 16,869,118 | 1.20% |
3 | 官善乐 | 10,730,000 | 0.77% |
4 | 周秀龙 | 9,271,000 | 0.66% |
5 | 范广庭 | 8,311,309 | 0.59% |
6 | 曾伟燕 | 7,520,427 | 0.54% |
7 | 杨尚智 | 7,272,464 | 0.52% |
8 | 刘锡标 | 5,064,487 | 0.36% |
9 | 陈敏 | 4,945,628 | 0.35% |
10 | 徐春红 | 4,570,694 | 0.33% |
二、其他重要信息
(一)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抵债资产的管理、处置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处罚。
第七节 社会责任情况
本行Qing基金以“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益发展,传递公益理念”为宗旨,以深化“圆梦”系列品牌为抓手,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公益项目越做越优,公益效能不断扩散,公益形象不断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得到了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7年,Qing基金成为慈善法实施以来我市首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得慈善组织认定的社会组织,这是法律层面对Qing基金的肯定与认可,也是Qing基金成长历程中的重要一步。
(一)在“圆梦·助燃生命”项目方面。2017年,Qing基金“圆梦·助燃生命”项目聚焦地贫防控、重症地贫患儿救助、地贫康复研究等方向。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地中海贫血防控宣传,增进市民对地贫的认识,从而自觉做好预防地贫;通过向清远市红十字会捐赠10万元“生命助燃卡”对我市重症地贫患儿进行救助;通过资助广东省筑宾健康有限公司开展重症地贫康复研究项目,积极探索地贫诊疗的新方向。
2017年,Qing基金联合多个单位,拍摄地贫科普知识宣传教材,推动教育局发文将地贫预防知识普及到辖区内(含农村)的高中阶段及职业院校,以一堂科普教育课的形式进入校园,为宣传关口前移建立长效机制,达到精准宣传的目的。
(二)在“圆梦·智慧启航”项目方面。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清远市第一中学贫困学生助学行动以及清新区第三中学革命老区贫困学生助学行动。2017年,经过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初审、Qing基金复审、家访等环节,确认向清远市第一中学符合资助要求的174名贫困学生、清新区第三中学符合资助要求的80名革命老区贫困学生,各划拨2000元助学金,合共508000元。2017年,Qing基金为清远市第一中学10名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贫困学生每人颁发5000元奖学金,圆贫困学子大学梦。
(三)在“圆梦·美丽清远”项目方面。2017年,Qing基金“圆梦·美丽清远”旧衣回收进社区项目荣获清远市第一届社会创新大赛创新奖(项目奖励资金6万元),活动自开展以来,受到市民的大力支持,至报告期末,旧衣回收试点小区已达到140个,共投放旧衣回收箱173个,衣物经过消毒清洗后已捐赠至贫困地区。同时,在东城设置旧衣回收“爱心墙”,让有需要的人群可以随时到爱心墙领取衣物,增强公益的互动性。
(四)在“圆梦·感恩”项目方面。2017年,Qing基金坚持关注弱势群体,围绕“圆梦·感恩”开展公益关怀活动,主要活动有:新春送温暖活动、元宵进社区活动、公益植树活动、公益微愿望活动、关爱独居老人、关爱外来工子女、关爱困境儿童活动等。这些活动的举办,既关爱了部分困难群体,树立Qing基金良好公益形象,同时多项活动联合本行各支行共同举办,把公益带进企业文化建设中。
(五)在助力清远公益事业发展方面。2017年,Qing基金成功举办第四届北江公益文化交流会,通过公益沙龙、公益文化展示、优秀公益项目评选等系列活动,为来自本土各县区70余家热衷公益慈善的组织、企业、个人提供展示平台,传递公益理念,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公益服务的浓厚氛围,促进清远公益服务事业的蓬勃发展,推动清远城市文明建设。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业经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以单独附件的形式附上)
二、财务报表(业经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以单独附件的形式附上)
三、财务报表附注(业经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以单独附件的形式附上)
2017年,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发展、精准扶贫、普惠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多策并举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推动清远本地农业供给侧改革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践行普惠金融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机制改革,提高治理水平
2017年,本行严格按照银监会《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银监办发〔2014〕28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水平。
(一)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严格按照《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清农商行发〔2015〕171号)履职尽责,统筹谋划全行三农战略和规划。2017年,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分别于2017年2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三农金融服务专题报告的议案》;2017年8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
(二)三农金融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履职尽责,积极发挥三农金融业务推广及管理职能,落实贯彻本行三农金融运营管理、产品研发、业务推广等工作。2017年,在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的同时,重点推广“政银保”系列农业合作贷款,实行三农金融业务差异化绩效激励方案。
(三)持续落实承诺制度。根据《指引》要求,本行董事长、监事长和行长已作出任期内坚持三农市场定位、建立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加强三农金融服务的书面承诺。同时,所有持股比例在1%及以上的自然人和所有企业法人股东也相应作出持股期间支持本行加强三农金融服务、资金主要用于当地经济发展的书面承诺。
(四)持续强化信息披露。2017年上半年,本行结合实际制定《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三农金融服务专题报告》,编印成册摆放在各支行营业部,供广大股东查阅。同时,还将年度专题报告上传本行门户网站,详细向社会披露本行2017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单列信贷计划,加大支农力度
(一)单列2017年度三农业务信贷计划。2017年年初,为进一步推进本行三农业务发展,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本行专门下发《关于明确2017年三农业务信贷计划及不良贷款容忍度的通知》(清农商行发〔2017〕77号),明确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的三农信贷业务发展目标。计划至2017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达到534599.44万元,增量为33808万元,拟实现涉农贷款信贷投放持续增长中的“涉农贷款增量同比一个高于”的目标。
(二)各经营单位自行确定涉农贷款的投放计划。在本行存贷比不超过75%的情况下,由各经营单位自行确定涉农贷款的投放计划,将有限的信贷资源向涉农领域倾斜,优化信贷结构,优先满足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制定涉农不良容忍度。2017年,本行单列三农金融信贷业务风险敞口和不良容忍度,并结合本行业务实际制定三农金融信贷业务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农金融业务风险偏好管理和健全完善三农金融业务风险制度。计划至2017年末,涉农不良贷款不超过26729.97万元,年末不良贷款容忍度为5%。
三、立足金融创新,助力三农发展
2017年,本行紧跟市场及同业变化趋势,立足创新提高支农、惠农水平,结合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不断加大三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力度,切实满足三农各类金融产品及服务需求。
(一)结合三农及精准扶贫两项工作要点,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创新推出扶贫小额贷款,并与清城区辖内四街道、四乡镇签订扶贫小额贷款合作协议。
(二)针对农户普遍缺乏足值抵、质押物的特点,联合清远市、清城区两级政府和保险公司推出四款“政银保”系列合作农业担保贷款。截至2017年末,本行累计发放“政银保”合作农业担保贷款业务170笔,贷款金额6902万元,贷款余额2122.64万元。通过发放支农贷款,有效扶持我市农头企业生产、经营及发展,为促进地方百姓增收、创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配合开展信用村建设工作。清城区共有村居委156个,其中行政村数量71个,本行已配合清城区政府创建信用村150个(含居委非城市户口人群),完成比例98.7%,认定信用户7.87万户。
(四)截至2017年12月末,本行共开展社区营销活动近44场(次)涵盖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理财、防诈骗等主题,主动改进服务方式,送服务、送资金、送产品、送知识进村入社区。
四、渠道协同发展,服务提质增效
2017年,本行始终坚持“QING BANK——亲银行·轻生活”的品牌发展定位,以“清、情、亲、轻”的服务理念,持续致力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打通金融服务进村入社的“最后一公里”。
(一)线下服务方面。一是持续发挥网点服务优势。截至2017年末,本行共有营业网点机构51个,其中下辖1个营业部,10个二级支行,5个三级支行,35个分理处,服务网络覆盖清城区各社区、乡镇、街道。二是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截至2017年12月末,本行配合清城区政府、依托村(居)委会完成156个金融惠民服务站建设工作。按照“政府建设管理、金融机构挂点运作、共建共享”的原则,服务站功能主要包括有:1.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和政策,开展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提供信用评级结果查询、农户信用信息收集、金融业务代理等服务;3.协助地方政府构建“政银保”合作平台,提供产融对接等金融服务;4.协助办理政策性涉农保险宣传、承保、理赔等服务。三是持续加大自助设备布放力度。截至2017年12月末,共在城区及下属乡镇铺设各类电子器具共950台,其中包括有:ATM机96台、POS机787台、自助服务终端67台。开通助农取款点12个,主要分布在石角、飞来峡、龙塘、源潭,2017年度受惠群众935人次,累计取现金额58.77万元。
(二)线上服务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截至2017年末,本行银行卡较上年新增6.97万张,大力推广个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极大地方便了市民、村民利用移动电子设备自助办理金融业务。二是大力推广“口袋零钱”平台。截止2017年12月末,平台进驻商户达到17362户,交易金额达132759.43万元,交易单数1439.22万笔,为本地商家、居民、村民提供更优惠、更便捷、更多样的生活服务新选择,实现本地中小商户、消费者、银行的三方共赢。三是通过举办“月刷月带劲”等电子银行营销活动,积极引导客户培养使用ATM、BST、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的习惯,截至2017年12月末,全行电子替代率已提升至91%。
五、助力农金改革,提高惠农水平
(一)积极配合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为更好地配合清城区委区政府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本行结合实际制定《清远农商银行申请深度参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方案》,深度参与到三资平台、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村村通等各项工作中。截至2017年末,本行累计开立经济联合社、合作社对公账户2145个,完成计划任务的97.58%。
(二)积极破解三农融资难题。伴随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及相关制度陆续出台,本行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并积极探索三权抵押发展新模式。截至2017年12月末,本行累计发放林权贷款户数为10户,累计投放62943万元,贷款余额16700万元。由于本行尚欠缺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条件,目前两权抵押贷款开办事宜仍在积极筹备中。
2018年,本行将永葆初心,始终以服务三农为经营宗旨,继续深耕农村市场,持续维持和扩大三农业务及服务比较优势,不断加大支农力度,改进支农方式,创新支农服务,延伸支农领域,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供给侧改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